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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交易买卖中,如买房、买车等等,购买者都需要交纳一部分的定金,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,购买者由于种种原因不想继续买了,想拿回定金。只是定金不是想拿回就拿回,需要满足特定情况,购买者才能够拿回定金。
通常在一些买卖合同中,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条款,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一部分定金。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,属于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。交付定金后,顺利的话就是双方约定交付剩余款项;如果一方想违约要解除合同的,就涉及到定金退还的问题,定金具体能够退还多少,在法律上也有限制。
签合同付定金现象,非常普遍,尤其是签订买卖合同时,大部分卖方都会要求买方先行支付部分定金,目的就是了确保买卖合同能签订或正常履行。 定金,实质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,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。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同时定金不得超过总标的价值的20%,超过部分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即给付定金方违约的,可以要求返还超过20%部分的定金,收受定金方违约的,超过20%部分的定金无需双倍返还。
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租房合同时,未约定违约条款的,违约责任的认定标准是,出租人违约的,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;承租人违约的,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。那么,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违约责任怎么认定?
合同通常都会约定合同违约金,例如租房合同、货物买卖合同、借款合同等,都会约定违约金,致使很多人认为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随意约定违约金。 合同违约金,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具体数额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,但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,违约方是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降低;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,守约方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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